銷毀秘密文件資料要履行手續(機密文件銷毀公司有什么要求)
一、增強保密意識
機關各處室、直屬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“涉密無小事”的意識,把文件資料銷毀工作作為本處室、單位保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,指派專人負責,定期收集本處室、單位的廢舊文件資料,集中向廳檔案室移交,由檔案室集中送交省文件銷毀中心進行銷毀。
二、集中銷毀范圍
日常工作中產生的、以后工作不再使用的所有文件資料(廢舊報刊雜志除外),以及淘汰、報廢或者按照規定不得繼續使用的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、移動存儲介質、傳真機、復印機等通信和辦公設備。
三、具體要求
1. 嚴禁將辦公紙介質、移動存儲介質、其他內部文件資料當做廢品處理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廢舊文件資料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和小商販,或交與無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銷毀。
2. 各處室、單位所清理的廢舊文件資料應集中存放,專人管理,廳檔案室每季度一次集中收繳。
3. 機關各處室需將銷毀的涉密文件及秘密載體登記造冊,報本處室主要領導審核批準,按規定交廳檔案室進行集中統一銷毀;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,指定相應的管理機構負責此項工作,并嚴格履行清點、登記和審批手續。
4. 廳檔案室要將要銷毀的秘密文件、資料登記造冊,經廳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后,指派專人(2人以上)送省國家保密局銷毀中心銷毀。其他一般性文件資料經統一收繳后,一并送有資質單位集中銷毀。
銷毀秘密文件資料要履行手續
法律分析:
銷毀秘密文件、資料要履行審批、登記手續,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指定場所銷毀。
法律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
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。一切國家機關、武裝力量、政黨、社會團體、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。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,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。
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(以下簡稱保密工作),實行積極防范、突出重點、依法管理的方針,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,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。
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,應當依法公開。
機密文件銷毀公司有什么要求
在現在的企業運營中,涉密載體所記載的機密信息越來越多,比如電腦硬盤會記載企業日常工作的資料,移動硬盤則保存了公司一些機密資料,U盤則留存有平時各個電腦轉移的重要資料文件,當這些記載有涉密信息的載體損毀后,有些管理員直接把這些硬盤磁盤丟棄,但這些硬盤上的信息有可能被專業的人士破解恢復,從而導致公司涉密信息泄露出去,因此有必要對過期的涉密載體進行物理粉碎銷毀或消磁銷毀處理。那涉密載體銷毀對銷毀公司有什么要求?下面小編把最基本的幾點要求列處理。
涉密載體銷毀、文件銷毀有什么要求?
1.首先銷毀公司必須有工商備案登記的正規營業執照。
2.銷毀公司必須有足夠大的銷毀場地和大型銷毀設備。
3.銷毀公司應該有相關部門頒發的涉密載體銷毀處理資質。
4.銷毀公司必須有專業的操作工人和文件資料運輸設備。
以上是涉密載體銷毀、資料檔案銷毀、紙質文件銷毀對銷毀公司最基本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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